提供財務資助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北京中金投典當行(作為貸款人)與客戶P(作 為借款人)訂立貸款協議,據此,北京中金投典當行同意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額為人民幣 22,500,000元之貸款,期限為六個月。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按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向借款人所授出新貸款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 25%,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授出新貸款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及須遵守通知及公 佈規定kaiyun开云平台。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北京中金投典當行(作為貸款人)與客戶P(作為借款人)訂立貸款協議,據此,北京中金投典當行同意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額為人民幣22,500,000元之貸款kaiyun开云平台,期限為六個月。
客戶P為於中國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其主要業務為提供貿易及物流服務开云官方。借款人由本集團透過其網絡關係所接洽。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kaiyun开云平台,借款人與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且與本集團概無關連。
貸款協議之條款(括適用利率)乃經北京中金投典當行與借款人於考慮類似性質交易的現行市場條款及慣例後經公平磋商釐定。董事認為,授出貸款乃本集團提供之財務資助(定義見上市規則)。董事認為,貸款協議之條款乃根據本集團之信貸政策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考慮到借款人之財務背景令人滿意,加上預期利息收入會帶來穩定收益及現金流量,董事認為,貸款協議之條款屬公平合理,且訂立貸款協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之整體利益金融投资。